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见不得人吗?

见不得人吗? 首先感谢党、感谢国家赐予我上网和写博客的机会。

可能每一个写博客的人,特别是主机在国外的,心里大概都有一长串在不断增加的敏感词名单,都知道什么事情、什么人名、什么日期不能提,否则什么后果大家都很清楚。

前些天有一件所有跟互联网沾边的人都关注的大事,当然这个公司和这件事情现在也是敏感词,为了不连累主机上其他的用户就不提了。

有关部门在这件事的处理上都突出一个关键词:守法。

为了守法,老耿也将以前写过的一篇解释什么叫守法的文章删除了,国内转载这篇文章的网站也都自觉的删除了。

然而为了与党和国家保持一致,也为帮其他网友扫扫盲,特意将我国的根本大的法律(为什么要写得这么啰嗦,你应该懂的)贴到QQ空间和新浪博客上供自己和其他人学习。

内容是由新华网原文转载,结果发生了件神奇的事情。

QQ空间:

QQ空间

新浪博客:

新浪博客

其他的博客我没有试,有兴趣可以去试试。

这算不算腾讯和新浪不尊重我国的法律呢?而且还是我国的根本大的法律。

为了共建和谐社会,为了尊重遵守法律,就写这么多了。

转载请注明出处: 转载自老耿的博客---http://www.laogeng.org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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